关于酒后骑自行车出行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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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自行车出行,虽然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醉骑”标准,但是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为此关于酒后骑自行车相关知识你们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酒后骑自行车出行是否违法,欢迎参阅。

关于酒后骑自行车出行是否违法

酒后骑自行车出行是否违法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采访警方人士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不得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这意味着,如果饮酒后达到醉酒程度,骑自行车出行已涉嫌违法。

区分“饮酒”与“醉酒”,标准是要看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相关规定,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属于饮酒驾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属于醉酒驾车。达到醉酒程度骑自行车出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将面临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海_警对于醉酒后骑自行车的当事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也回应了广大网友的疑问。

酒后骑自行车被交警处罚

10月11日,海南海_警发布了一段对酒后骑自行车行为处理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

视频显示,一男子酒后骑自行车被交警拦下,男子不服气,称“骑自行车喝酒怎么了”,还和一旁的路人发生争执。交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到了112mg/100ml,达到了酒驾标准,于是给了当事人50元罚款。

该消息出来后,很多网友表示不解,酒后骑自行车还算违法,那酒后在路上行走是不是也要被罚。甚至有网友表示,刷新了自己的“三观”:听说过醉驾,现在还有“醉骑”“醉行”了吗?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警方查处机动车酒驾醉驾很常见,对于非机动车酒后驾驶查处很少,原因是非机动车酒驾发生频率低,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不过,对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我省交警也有查处。

2018年9月1日晚上10时左右,洛阳交警高新大队接群众报警称:洛阳市高新区南昌路与河洛路交叉口发生一起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该起事故既无人员受伤,也无车损,交警便准备在了解事情经过,进行调解后,让双方快速撤离现场。调解过程中,民警发现一方情绪激动,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达到247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车标准。民警便依法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当事人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

2021年10月4日,漯河交警查获13名司机酒驾,其中5人是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交警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骑自行车法律规定的违章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人、乘车人以及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处罚力度并不是特别的严厉,如果骑行自行车有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不是全部由非机动车一方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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